时间:2020年10月29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共享技术服务平台安全简则
1. 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及使用各类仪器。
2. 凡使用仪器的人员必须经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参加学校相关部门或所在院系组织的实验室安全环保教育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使用平台实验室。
3. 凡使用仪器的人员必须经上机培训合格后方能操作仪器,未经上机培训者严禁自行使用仪器;只允许使用者本人及相关实验1-2人进入仪器间,与实验无关者禁止进入。
4. 进入实验室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进入实验室必须穿实验服,严格执行仪器的操作规程。
5. 进入实验室的样品、试剂等各种材料必须提供成分、来源等相关信息,剧毒、放射性等有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或实验室环境安全的物品禁止带入实验室。
6. 进行危险性化学实验或进行高压蒸汽灭菌锅、干燥箱等一些易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的设备时,必须有人值守。超速、高速离心机、高压灭菌锅等高速、高温仪器,不得过夜使用。涉及化学实验的禁止使用明火电炉。
7. 实验室必须保持整洁,实验室内不得堆放大桶试剂,禁止在普通实验室饲养动物。实验室门不能无人敞开,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必须检查门窗是否关闭,切断水源和相应的电源。
8. 化学、生化、辐射类实验室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必须分类弃置,不得作为生活垃圾处理。
9. 剧毒药品和爆炸品管理实行“五双”制度,即为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使用、双人运输和双人双锁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要精确计量和记载,防止被盗、丢失、误领、误用。
10. 实验室内不得存放大量气体钢瓶,钢瓶必须固定,不得随地乱放,易燃和助燃气体不得混放。
11. 禁止堵塞实验室消防通道,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不得在走廊或过道中堆放仪器和试剂药品。
12. 实验室内不得乱拉电线,不得使用化纤、木质配电板;所有仪器设备的电线、插头插座和接线板必须符合用电要求,若有损坏、应及时修复。
13. 禁止在实验室内住宿、烧煮饭菜、停放电动车等、不得在实验室内从事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14. 每次使用仪器必须认真填写实验记录,记录本放在实验室内固定、易取的地方。
15. 在仪器运行或实验进行过程中,实验人员必须在现场监控,不得离开,也不得从事与本实验无关的事。在实验中,若出现突发事件,应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迅速停止实验,并及时报告仪器管理员,严禁擅自拆解仪器。
16、发生紧急情况时,当事人员应尽快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立即向实验室领导和学校保卫处报告。校内报警电话:88206110 (紫金港校区保卫处)